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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事业“十三五”规划计划财务内容解读

返回列表日期:2017-04-11阅读:118次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强化“规划引领项目、项目决定预算”理念,建立完善“规划、项目、资金、执行、资产、评价”全过程管理体系,加大财务监管力度。这是“十三五”期间预算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是强化财政宏观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的客观要求,也是质检系统计划财务部门“十三五”期间改革方向。

一、明确规划引导项目是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的基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近几年,国务院及财政部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推出新举措。2015年1月正式实施的新《预算法》提出了中期财政规划概念。《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提出了编制三年中期财政规划,实施滚动预算,建立中长期重大事项科学论证机制,同时提出中期财政规划必须以中长期发展规划为依据。财政部根据国务院3号文件精神,印发了《财政部关于推进中央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财预【2015】43号),进一步明确中央部门中期规划的编制要与相关规划衔接、实行逐年滚动管理、突出政策与预算相结合、增强预算约束力、完善激励机制,并对2016-2018年支出规划具体编制方法和程序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总体要求和”十三五”时期部署,各部门预算编制必须充分聚焦规划期内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宏观调控政策、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规划期内的支出总量和结构,并以此指导分年度预算的编制和实施周期性管理的预算管理框架。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的改革探索,对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强化财政宏观管理等都将产生重要作用,也将在很大程度上促使各级财政、各部门增强系统性、前瞻性的思维,优化预算资源配置,全面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科学规划和准确把握未来3到5年的事业发展趋势和进度,并将对财政资金的需求充分反映到3年滚动财政规划和质检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项目之中,破解规划和预算“两张皮”现象,切实做到以事业发展规划引领预算,以预算执行落实事业发展规划。

二、把握改革方向,建立规划引领项目管理体系

按照预算体制改革要求,为进一步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2015年初,质检总局党组决定将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组织协调职能划入计划财务司,设立了事业发展规划处,其目的是强化宏观管理和投资引领职能。计划财务司也一直强调,没有规划就没有项目,强化“规划引领项目、项目决定预算”理念。“十三五”时期,将不断推动建立和完善“规划、项目、资金、执行、资产、评价”全过程管理体系,加强规划与财务工作的有效衔接,促进资源有效配置,更好地发挥规划对质检事业发展的引导作用。

(一)建立规划制度体系,加强规划体系管理。加强质检规划体系建设,统筹处理好规划体系内各相关规划之间的关系,保障规划有效落实,对于充分发挥规划对事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规划管理制度建设是规划体系建设的基础。研究制定规划管理制度,完善规划制度体系,加强对规划的规范管理,是“十三五”时期加强规划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十三五”期间,在加强规划相关理论研究基础上,我们将组织专家力量抓紧重点加强规划编制、检查评估总结、项目库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加快建立起完善的质检系统规划管理体系。

(二)强化规划项目管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十三五”期间,规划项目管理建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研究出台《质检系统规划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在与预算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深入沟通、与财政预算3年规划充分衔接的基础上,明确规划项目分类和管理职责,规范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项目库清理、项目检查督促、结果运用等运行流程。二是建立完善质检系统规划项目库。组织两委、各业务司局、各直属单位及地方质检两局相关部门,依据规划部署确定规划项目内容并编制规划项目建议书和论证报告。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规划项目进行评审,对成熟的项目经质检总局领导审批后纳入质检系统规划项目库,并将作为申报财政预算的重要依据,切实把规划编制和实施与项目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加强规划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按照质检总局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建立规划项目库管理信息系统。

(三)加强项目与预算对接,实现规划与预算有机转换。有机衔接项目管理与预算管理,抓紧理顺财务管理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发挥好各自优势。财务部门应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管理,做好预算综合平衡和细化分解,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业务部门应当发挥业务优势,统筹规划业务、提前部署,指导项目设立和实施方案制定,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制定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加强审核,及时将本单位规划转化为具体项目,强化项目精准管理。

(四)强化绩效管理,加快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管理是强化预算管理,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措施。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所有项目都要针对3年规划和年度预算分别编制绩效目标。质检总局将进一步做实、做细绩效工作,不断完善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规范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对预算绩效不高、可做可不做以及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的支出项目,要减少预算安排或不予安排,将压减下来的指标用于其他急需的支出。

(五)加大预算评审力度,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预算评审是完善预算编制流程,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优化预算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财政部要求加快推进预算评审,分步实现项目预算评审全覆盖。今年质检总局开展预算评审的项目支出数额占项目库中应评审项目支出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2017年达到50%以上,2018年达到80%,2019年实现百分之百覆盖。“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大预算评审力度,研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于评审时审减率较高的单位,根据审减的额度直接扣减项目支出预算,并以此作为确定以后年度部门预算规模的参考依据。